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品德与社会》渗透法制教育摭谈
【作者】 胡 勇
【机构】 南充市嘉陵区安平小学
【摘要】【关键词】
【正文】 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因此受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既是当前我国中小学校普法教育实现新高的突破口,也是目前我国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因此,如何在“六五”普法期间使中小学法制教育内容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实现中小学法制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此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开展,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当务之急。然而,目前我国的小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法制教育方法上表现为呆板、粗糙,照本宣科地讲解抽象的法律条文,枯燥无味;法制教育内容上针对性差,远离小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法制教育缺乏实效性,为了普法而进行法制教育法律条文的讲授与学生的日常行为脱钩。
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不但未能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甚至还造成了学生以消极方式抵触,从而背离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初衷。这种现状直接妨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到他们思想、道德意识的成熟与完善,与我国全民普法教育既定目的和预设目标的初衷是相悖的,也不符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而如果寄希望于简单地通过增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与课时来改变现状,又势必会增加教师和学生们的负担。可见开发新的学校法制教育资源势在必行。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承担着增强少年儿童法制意识教育的使命和责任,而小学生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越全面、越深刻,就越有助于转化道德行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所以,在思品课中恰当地创设情境,可以架起现实生活与法律常识之间、具体问题与抽象概念之间联系的桥梁。因此,创设与课堂教学相适应的各种情境,是在思品课中渗透法制教育、推动学生品格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媒介。
一、捕捉偶发情景,渗透法制教育
《课程标准》中指出:“思想品德课教学要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实际,遵循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识规律,注意克服成人化和概念化的倾向。”在课堂教学中,往往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恰恰反映了学生真实的生活态度。我们就可以巧妙利用,结合法律常识,引导学生主动接受教育,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自觉准守法律的习惯。
如有一次上思品课,我刚走进教室门,只见同学们捂着鼻子,嘴巴里大声嚷嚷:“臭死了,臭死了。”原来,班中有同学由于身体不适呕吐了,他难受地趴在桌子上,脚底下吐了一大滩,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看到自己同学生病了,同学们无动于衷,还表现出如此不和谐的音符,我真有些生气。我连忙跑上去询问病情,得知并无大碍后,就对同学们说:“老师去倒杯开水来,请哪位同学帮他把呕吐物扫扫掉。”说完,我就走出了教室。可是当我回来时却没有一个人帮他,我愕然了。
经过缜密思考,我决定抛开原来备好的课,在黑板上写下了《当我生病时……》。那节课同学们谈了许多,不仅说出了自己生病时的感受,还表达出渴望得到帮助和关怀的心情。
我趁机进行法制教育,告诉他们和同伴在一起时,每个人都有相互帮助和扶持的义务,放任不管、任凭事态恶化是要负责任的。同学们听完心情显得格外沉重,在那一星期的周记中,有许多同学都写到了这件事,文中感情真挚,认识深刻,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从这以后,我发现班上学生稍有不适,就会有学生向我汇报,表现出关切之情。这可喜的变化,着实让我惊喜不已。正是由于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学生得到的收获才是真实的,也是有效的。
二、浸润法律知识,学会依法行事。
我们的孩子想法多面,变化很快,也容易出现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此时,要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让学生经常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心理位置上去认识、体验和思考问题,学会依法处理人际交往和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培养他们宽容礼让、知法守法的品质。
通过事例向小学生传授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使小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小学生形象思维好,模仿能力强,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往往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你们能够在这里接受教育,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老师不能体罚学生,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父母必须抚养他们,他们长大以后必须赡养父母,这是《婚姻法》规定的,偷东西、杀人要被判刑,把人打伤要赔钱,这分别是《刑法》、《民法通则》规定的等等,使他们能从身边的一些事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并能够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孩子们是纯洁的、可爱的,只要恰当地引导,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见,“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多么正确的一句话。
三、利用身边小事,活学活用法律。
要想在思想品德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教师就要认真钻研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再现生活情境,把法律知识自然融入生活之中。
例如,小明家里来了5个亲朋好友,要去北湖公园玩,却只有一辆限乘5人的小轿车,应该怎么办?熟悉的生活情境,立刻引发了学生的讨论,这时就可以对学生渗透有关车辆超载所造成的危害,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教育。他们选择乘坐公共汽车,大家争先恐后抢座位,这时让学生知道:规则就像我们国家的法律,在集体中,社会中遵守规则,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大家在生活中不遵守法律,社会将一片混乱,十分可怕。法律使我们的生活文明有序,法律尊重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保护大家的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违反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都要遵守法律,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布鲁纳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一个积极的探究者,教师的作用是促成一种学生能够探索发现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要在思品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就要让学生成为课堂的小主人,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了解、感悟法律的本质。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其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被动地接受法制教育,不但未能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甚至还造成了学生以消极方式抵触,从而背离了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初衷。这种现状直接妨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到他们思想、道德意识的成熟与完善,与我国全民普法教育既定目的和预设目标的初衷是相悖的,也不符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愿景;而如果寄希望于简单地通过增设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与课时来改变现状,又势必会增加教师和学生们的负担。可见开发新的学校法制教育资源势在必行。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学生“初步形成规则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崇尚公平与公正。”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承担着增强少年儿童法制意识教育的使命和责任,而小学生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人的认识越全面、越深刻,就越有助于转化道德行为,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所以,在思品课中恰当地创设情境,可以架起现实生活与法律常识之间、具体问题与抽象概念之间联系的桥梁。因此,创设与课堂教学相适应的各种情境,是在思品课中渗透法制教育、推动学生品格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媒介。
一、捕捉偶发情景,渗透法制教育
《课程标准》中指出:“思想品德课教学要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生活实际,遵循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识规律,注意克服成人化和概念化的倾向。”在课堂教学中,往往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境,而这些情境恰恰反映了学生真实的生活态度。我们就可以巧妙利用,结合法律常识,引导学生主动接受教育,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自觉准守法律的习惯。
如有一次上思品课,我刚走进教室门,只见同学们捂着鼻子,嘴巴里大声嚷嚷:“臭死了,臭死了。”原来,班中有同学由于身体不适呕吐了,他难受地趴在桌子上,脚底下吐了一大滩,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看到自己同学生病了,同学们无动于衷,还表现出如此不和谐的音符,我真有些生气。我连忙跑上去询问病情,得知并无大碍后,就对同学们说:“老师去倒杯开水来,请哪位同学帮他把呕吐物扫扫掉。”说完,我就走出了教室。可是当我回来时却没有一个人帮他,我愕然了。
经过缜密思考,我决定抛开原来备好的课,在黑板上写下了《当我生病时……》。那节课同学们谈了许多,不仅说出了自己生病时的感受,还表达出渴望得到帮助和关怀的心情。
我趁机进行法制教育,告诉他们和同伴在一起时,每个人都有相互帮助和扶持的义务,放任不管、任凭事态恶化是要负责任的。同学们听完心情显得格外沉重,在那一星期的周记中,有许多同学都写到了这件事,文中感情真挚,认识深刻,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制教育。从这以后,我发现班上学生稍有不适,就会有学生向我汇报,表现出关切之情。这可喜的变化,着实让我惊喜不已。正是由于亲身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学生得到的收获才是真实的,也是有效的。
二、浸润法律知识,学会依法行事。
我们的孩子想法多面,变化很快,也容易出现说一套做一套的现象。此时,要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让学生经常把自己置于对方的心理位置上去认识、体验和思考问题,学会依法处理人际交往和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培养他们宽容礼让、知法守法的品质。
通过事例向小学生传授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使小学生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小学生形象思维好,模仿能力强,通过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往往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们可以告诉他们:你们能够在这里接受教育,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老师不能体罚学生,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的,父母必须抚养他们,他们长大以后必须赡养父母,这是《婚姻法》规定的,偷东西、杀人要被判刑,把人打伤要赔钱,这分别是《刑法》、《民法通则》规定的等等,使他们能从身边的一些事而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并能够按照这些要求去做。孩子们是纯洁的、可爱的,只要恰当地引导,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见,“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多么正确的一句话。
三、利用身边小事,活学活用法律。
要想在思想品德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教师就要认真钻研教材,充分挖掘教材中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和渗透点,再现生活情境,把法律知识自然融入生活之中。
例如,小明家里来了5个亲朋好友,要去北湖公园玩,却只有一辆限乘5人的小轿车,应该怎么办?熟悉的生活情境,立刻引发了学生的讨论,这时就可以对学生渗透有关车辆超载所造成的危害,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教育。他们选择乘坐公共汽车,大家争先恐后抢座位,这时让学生知道:规则就像我们国家的法律,在集体中,社会中遵守规则,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大家在生活中不遵守法律,社会将一片混乱,十分可怕。法律使我们的生活文明有序,法律尊重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保护大家的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律能赢得他人的尊重,违反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都要遵守法律,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布鲁纳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一个积极的探究者,教师的作用是促成一种学生能够探索发现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要在思品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就要让学生成为课堂的小主人,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了解、感悟法律的本质。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其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法律素养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