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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试论英国现代学徒制模式中的评估及证据使用

【作者】 王建勇

【机构】 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CFLP)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65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引进、消化和创新了英国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参与了该试点项目。该项目为期2年,在连续2届物流专业毕业班学生中试行。作为学校唯一的连续两年参与该项目的资深评估师,我对于英国现代学徒制模式中的评估活动和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以及证据的使用深有体会和感悟,现将自己在实践中的体会与感悟以及一些良好的实际做法(Best Practice)加以总结、概括和罗列,以食读者。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评估 证据类型 内审员(IQA) 外审员(EQA)
  一、背景介绍
  英国现代学徒制是由五个模块的资质所组成(Combined Awards)的框架体系,这五个模块是:威尔士关键技能(ESW –Essential Skills Wales, which includes Application of Numeracy,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英国国家职业标准(NVQ--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 雇员权利与义务(ERR-- Employe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个人学习与思考技能(PLTS--Personal Learning and Thinking Skills), 和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课程(BTEC--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其中,用于培训和考核特定行业和职位所需职业能力的核心模块是NVQ,即英国国家职业标准。
  英国现代学徒制体系由八个层级组成,分别是等级1至等级8(Level 1, Level 2,…Level 8)。每一个层级的英国国家职业标准(NVQ)都被分解体现在若干个单元(Unit)中,每个单元蕴含了很多条的职业标准,这些职业标准既可能是知识性的,也可能是技能或能力性的。在本次试点项目中,我们采用的是三级物流运作管理(Logistics Operations Management, Level 3)的职业标准,该标准共被分解为16个单元,根据中英国家职业标准的比对、我校物流专业所授课程、及学徒所在物流企业具体岗位的要求我们和英方一道选取了其中的8个单元。
  这8个单元分别是,3个必修单元(Mandatory Unit),它们是:Unit 1:Make an Effective Contribution to a Business in the Logistics Sector,Unit 2: Health, Safety & Security at Work,Unit 3: Optimize the use of Logistics Resources; 和针对3个职业发展方向(Warehouse Keeper, Dispatch, Customer Service)的5个选修单元(Optional Unit),它们是:Unit 8: Supervise Receipt, Storage or Dispatch of Goods,Unit 9: Minimize the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Logistics Operations,Unit13: Contribute to the Provision of Customer Service in Logistics Operations,Unit15: Respond to Problems in Logistics Operations,Unit16: Apply Technology in Logistics Operations。
  二、评估活动和评估方法
  (一)评估活动
  在英国现代学徒制模式中,评估师需要获取学徒工作情况的证明材料,判断所指导的学徒的工作表现和收集的证明材料符合评估标准的要求;培训机构会指定内审员(Internal Quality Assurer),对评估师所收集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评估师使用正确的评估方式对学徒进行评估,所收集的证明材料能充分体现学徒的培训情况和质量与评估标准保持一致;颁证机构会指定外审员(External Quality Assurer)对培训评估和内审质量进行进一步审核,保证评估记录和评估过程都是正确、合理、公平、有效和可信的。
  评估师的具体工作责任包括:计划和管理评估过程;开展评估活动,比如定期在一段时间内现场观察学徒工作情况,组织学徒教学活动,和学徒进行专业讨论,提供给学徒建议和反馈等;收集学徒各类工作证明材料,确保证明材料的相关性、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判断学徒的能力是否达到国家职业标准;指引和激励学徒成功完成学徒制培训;保管整理评估相关资料,比如学徒的个人作品集(证明材料)、评估计划、反馈记录、进度回顾等。
  评估师要根据学徒工作岗位的特点来确定评估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最合适的评估方法种类。评估师还需要与学徒一起确认每次现场评估的到访时间。除此之外,通过评估计划,学徒也可以在评估师的帮助下,了解所需要完成的课程单元的内容、各单元学习开始时间、预计完成时间;了解在何时何地需要被评估;了解需要完成哪些事项来实现证明材料的收集等。
  在整个评估阶段,评估师需要使用各类评估方法来收集学徒的证明材料。评估师对证明材料做好判断、整理、归类工作,确保证明材料可以和相关的评估标准相对应。一份好的证明材料可以证实学徒达到不同单元中所涉及的多条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因此,评估师在给学徒布置作业和任务时,应有的放矢,尽量获取能涵盖多条评估标准的证明材料。
  每次评估活动结束后,评估师需做出判断,确认学徒是否已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如果评估师认为学徒的工作能力还未达标,那么他需要给出建设性的反馈,或对学徒进行再培训,或在下次现场评估时进行二次考核。总而言之,评估师和学徒需要在接下去的评估活动中进一步收集更多更合适的证明材料来证实达标。
  需要说明的是:①在英国现代学徒制框架体系中,项目的不同模块的进行是有一定顺序的。一般来说,应首先进行ESW(Essential Skills Wales)模块,然后进行NVQ(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模块,之后进行ERR(Employe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及其他模块。在对NVQ的不同单元进行评估取证时,应首先评估单元2(Unit2-Health/Safety and Security at Work), 再评估单元13(Unit13- Contribute to the Provision of Customer Service in Logistics Operations). 因为英国实践的统计表明,学徒离开项目的最有可能的时间是在项目开始后的第3个月左右,学徒甚至会离开本行业而去了另外一个行业,ESW和NVQ中的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和客户服务这两个单元的内容在几乎所有行业都可以用到。②在针对国家职业标准(NVQ)的每个单元(Unit)进行评估取证前,评估师应向学徒逐条解释本单元中的职业标准以使学徒明白其要求(Explain the standards of this unit to ensure the learner understand the framework requirement)。
  (二)评估方法
  评估师必须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并取得合理的和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学徒确实符合相关单元中的每一条职业标准。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评估方法在理论上可以有很多种分类,例如:正式的(Formal)和非正式的(Informal),直接的(Direct)和间接的(Indirect),主观性的(Subjective)和客观性的(Objective),质量性的(Qualitative)和数量性的(Quantitative),内部的(Internal)和外部的(External),形成性的(Formative)和总结性的(Summative),整体性的(Holistic)和独立性的(Independent),关注过程的(Process)和关注结果的(Product),评估师主导的(Assessor led)和学徒主导的(Learner led),知识性的(Academic)和能力性的(Competence based),考核教学产品的(Product as in teaching)和考核教学过程的(Process as in teaching),天资倾向性的(Aptitude)和工作实际相关性的(Vocational),等等,多种多样。而每一种分类又可以细分出若干种具体的评估方法或证据类型。以正式的和非正式的评估方法为例,其具体分类为:(请参见下表)









  对于技能与能力的评估和对于知识与理解的评估所采用的评估方法也会有所不同。(请参见下表)












  在评估活动中,评估师必须确保使用有效、公平、可信赖和安全的评估方法以收集得到学徒的有效、真实、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根据职业标准对学徒做出评判。
  不同的评估方法适用不同的学徒。评估方法的选用应适合学徒的水平和特点,且评估方法的使用必须考虑到学徒的个性化需求。评估师要为每位学徒开发适当的评估方法。在项目开始阶段,评估师可直接询问或运用测试的方法了解学徒的个性特征,从而拟定出针对不同学徒的不同评估方法。对男性学徒通常应鼓励他们去读和写,因为相比女性而言年轻男性往往不擅长读写;如果学徒不喜欢写字,那可以安排让学徒打字来完成作业。
  对各单元中的各条职业标准所使用的评估方法也应该合理,要能根据所需评判的职业标准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师在收集学徒证明材料前,首先要明确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情况和优缺点。针对所评估职业标准中的难点或技能点,评估师应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来收集材料,以全面体现学徒工作能力的掌握情况。
  三、评估策略和证据的数量及质量原则
  (一)评估策略
  1.评估的总策略:公开、公正、公平
  2.评估方法的使用策略:①多样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交叉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这包括问答、直接观察、课业、工作日志、案例研究、角色扮演、小组任务、设计、策划、安装、调试、报告、调查、讨论交流、演示等多种方式。②过程化---不以最后的一次评估决定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而是通过几次阶段性、过程化评估来实现对该项目最终的总的公平评估。
  (二)证据的数量原则
  1. 对于知识性的问题(该类问题往往使用关键词如identify/explain/ask等),取证时至少使用一个证据。在大多数情况下,评估师倾向于运用Q(questioning)或者PD(professional discussion)/GD(guided discussion)等证据类型来完成取证。
  2. 对于技能或能力性的问题(该类问题往往使用关键词如demonstrate/distinguish/comply with等),取证时一般至少使用两个证据,如果能够使用3个证据来分别体现在开始阶段、中间阶段和最后阶段学徒的实习表现那就更好了,因为这样能体现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学徒在技能上一直在取得进步。在大多数情况下,除了Q/PD(GD)外,评估师还倾向于运用OB(observation)、WT(witness testimony)、PS(personal statement)、或者LP(learner presentation)等证据类型来完成取证。
  3. 对于同一个问题,在取证时当使用2个以上证据时,证据最好不属于同一类型的。
  4. 对于某一个问题,取证时一般最多使用5-6个证据。
  5. 取证时,除了对于证据的数量的要求外,更要注意证据的质量。
  (三)证据的质量原则
  1. 在评估周期内,一般来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证据会有也应该有更高的质量。
  2. 在学徒期内,初期取证的证据质量粗糙一些一般是允许的,尤其是对于实习评估师(Trainee Assessor)而言;在后期,一般来说也不必去刻意修正或替换已经提供的前期证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提供的证据质量应该是高的---内审员(IQA)和外审员(EQA)是希望看到随着时间推移评估师和学徒的进步的。
  3. 对于证据来说,质量永远高于数量(Quality is always above quantity)。
  4. 学徒可以自己上传自己的证据至学徒制培训公司的网站。但如果这样的话, 在上传之前,证据的质量评估师必须要把关。在此之前,评估师应教会学徒如何收集和管理好自己的证据,制作证据汇编。
  四、证据的类型及其使用
  在试点项目中,英方要求评估师使用11种给定的证据类型对学徒进行评估取证。现分述如下:
  1. GD-Guided Discussion(引导性讨论法),又称为PD-Professional Questions and Discussions(专业讨论法)
  这是一种发生在评估师和学徒之间基于评估标准的一对一对话。在评估师和学徒进行的会谈中,由评估师掌控话题,采用递进或步步深入的方法,通过开放式的提问,引导学徒逐步深入地回答问题从而获得学徒已经掌握相关知识或技能与能力的证据。引导性讨论或专业讨论(GD/PD)是有结构、有计划、有深度的讨论,具有强烈的目的性,所提问题应紧扣所涉及的评估标准要求。学徒在讨论中可展示自身已掌握的知识或技能来证明自己已符合职业资格的要求。讨论的内容会被录音或记录下来作为学徒的证明材料。
  使用此方法时说话量的多少一般为,评估师占30%而学徒占70%。如果进行录音的话,在取证前通常通过一段简短对话来介绍取证的背景:先由评估师报时间(Date),再报姓名(name of assessor)和取证地点(location),最后评估师说明此次评估的目的和所使用的证据类型(type and purpose of the assessment);然后由学徒报出自己的姓名和自己的出生年月日。在取证结束后评估师应做简短的总结,即对学徒给出一个积极的评论(positive comment)并明确表示学徒已经达到哪些知识性或技能性的目标要求。
  使用GD/PD法时评估师应主导该讨论并引导学徒发言从而使证据显现出来。有时,评估师还应有计划地进一步追问以挑战学徒,使其能站在一个管理者而非普通操作员的角度思考问题(Probe deeper to challenge the Learner, Let him/her think as a manager, not just a worker)---物流运作管理三级(LOM Level 3)的目标是培养基层(一线)的管理者;英国现代学徒制框架体系的结构性模块之一“个人学习与思考技能”(PLTS-Personal Learning and Thinking Skills)也对学徒有这方面的考核要求。
  不应忘记的是,评估师和学徒在进行QQ聊天、微信(We Chat)时若进行的是专业性讨论,那么聊天内容也可作为学徒的证据。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是用来评估那些难以观测到的、极少发生的、或者在有限制的或秘密的条件下才发生的事件的理想方式。常用于观察学徒以检测其掌握的知识时。学徒能够描述他们是怎样完成各种各样的活动的。
  所讨论内容的音频资料或者手写记录必须保存下来。因为这是一个讨论而不是一个简单的问答,所以需要事先仔细计划。学徒也需要时间来准备。评估师需要富于问和听的技巧,也需要在使用开放性和探究性的问题以及仔细聆听对方的反应等方面富于经验。
  2. Q-Questioning(提问法),又称为QA-Questioning and Answering(提问问答法)
  这是一种评估理解能力和鼓励对方思考的关键技术,可采用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两种方式,所问问题可以是封闭性的、开放性的、假定的、首要的、探究性的、多项选择性的。一般由评估师逐字逐句地向学徒询问职业标准中所涉及的问题,通过学徒的回答来判断出学徒是否已掌握相关知识或技能。该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口头、书面或多项选择等具体的形式。
  使用此方法时,评估师应把单元中所罗列的单项职业标准(Criteria)直接变换成问题(Question)来对学徒进行提问。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答案可以是简短的回答或采用很长的文章风格。可以挑战和促进学徒的潜能。可以设计一个问题库来反复用于所有的学徒。可用来检查关键性论题或学徒思考与推理的技能。
封闭性问题只需给出“是”或“否”的回答,这不能展示出知识或理解程度。问题必须仔细设定以避免模糊。如果同样的问题用于其他学徒则学徒可能会分享答案。书写的答案可能是他人所为。所期望的资源或者评分标准需要预先确定以确保评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如果学徒回答确有困难那么可能需要重新定位一些问题。
  3. CH-Case History(案例历史法)
  就是学徒展示一个案例:他/她自己以前做过的同样的或类似的事情,在经历了一个过程,即经过矫正或提高后,最后成功完成。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促使学徒对情况进行探索。可以使议题更加逼真和栩栩如生。既可以个人展示也可以在小组中展示案例。可以增进知识与经验。
  如果在小组活动中进行展示,那么个人的作用和贡献应该能被确认和评估出来,而且时间也应该充裕以便向学徒问询情况。学徒展示案例后必须得出清晰的结论。需要时间进行准备和评估。
  4. PS-Personal Statement(个人陈述法)
  就是学徒写出他/她是怎样满足所评估的职业标准的。一般由学徒写一篇短文陈述事实,据此可以体现出学徒已掌握特定的知识或技能。该短文必须是书面的,且字数应足够以便将事实陈述清楚(按经验推断字数一般应在250-300字以上)。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使学徒能以主人翁的身份介绍自己所取得的成就。
  学徒有可能错误地解释了评估标准或者写得太多或太少。为了确认学徒的实际技能或能力须运用另外的评估方法去补充证明。
  5. LP-Learner Presentation(学徒演示法)
  就是学徒演示一个议题,通常运用IT技术。学徒就某一议题事先准备后,利用PPT等IT技能在众人面前进行展示和讲解。这可以是单人演示,也可以在一个小组中进行演示,但在小组中进行演示时所摄取的场景必须突出该学徒本人。
  学徒演示法既能直观展示学徒的知识和技能,又可以训练和提高学徒的综合能力(准备议题、形成内容、PPT制作、讲解和演示等);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可以多频率使用的取证方法。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可以个人进行也可以在小组中进行。可用来评估技能、知识、理解能力和态度。
  如果是在小组中演示,那么个人的贡献必须能被评估出来;一些学徒在面对其他人时有可能会神经质或过于焦虑。
  6. WB-Workbooks(工作簿法)
  这是一种交互式的讲义用以检查知识,空白处可以用来供学徒填写答案,实际上是利用学徒回答正确完整的工作簿来证明学徒具备某种知识。英国现代学徒制中体现职业标准的每一个单元(unit)都配有至少一个工作薄(workbook)。每个工作薄中常有几个模块,每个模块中有一个或多个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正确回答就构成了学徒的证据。注意,工作簿法一般只能用来评估学徒已掌握的知识,而不能用于评估学徒的技能或能力。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非正式的评估活动,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成对或分组进行。对于低等级的学徒更有用一些。可以创设不同等级的难度以体现差异。
  成熟的学徒可能认为此方法不适合自己。完成太多的工作表是令人厌烦的。学徒可能没有受到足够的挑战。
  7. OB-Observation(观察法)
  就是观察学徒表演或完成一项技能。评估师在实际工作场所中观察和记录学徒的现场操作,这有利于评估师收集学徒的实际工作材料来证实学徒的技能或能力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观察法(OB)是直观性较强的取证方法,较适合用于评估学徒的技能或能力而非知识。由于直观性强,在11种指定的取证方法中,观察法通常受到内审员(IQA)和外审员(EQA)青睐。
  观察法(OB)是一种记录学徒实际表现的取证方法,一般可细分为2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拍摄照片(pictures)和拍摄视频(videos),通过拍摄的照片或视频展示出学徒的实际工作技能或能力。但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该对所拍摄的内容进行说明(add an explanation),这样内审员(IQA)和外审员(EQA)在审核时才能够轻易理解甚至一目了然。评估师在现场一般不干预打扰学徒的操作,但在个别情况下为了掌握准确的证据就需要进一步追问学徒以使其回答或操作得更细致一些。比如在对单元2(Unit2)现场观察取证时,当学徒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时应进一步追问学徒“灭火器主要有哪几种类型?这是哪种类型的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哪些类型的火灾?”--总之,应做得更细致一些。
  拍摄的照片一般应附带文字说明。若一个单元的观察法取证需要拍摄多张照片,那么实际的做法通常是:在一个word文档中插入一张经过设计的EXCEL表格,把本单元所有的使用观察法所拍摄的照片分别插入粘贴到该EXCEL表的每一个单元格中,通过调整照片的尺寸大小使得每一个单元格中照片的下方能预留出一个空间用以对照片进行简短的文字说明(Brief Introduction或者Explanation),解释该照片中学徒正在操作或展示的内容以及这对应着哪一条单元职业标准。
  如果采用拍摄视频(Video)的形式,那么学徒本人在拍摄前要仔细进行规划,学徒需了解单元目标和相关的单元标准,所拍摄的内容最好具有连贯性,同时也要能反映业务情景的实际和完整状况。在视频中学徒应先做介绍再操作,就像电视上播放的炒菜示范一样。一开始,学徒可以首先介绍一下时间、地点、人物、目的、拍摄的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单元标准等;在拍摄物流操作的相应环节时,学徒要对此环节或动作做出解释或说明而不能只是一味地操作。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评估师应事先与学徒讨论,按照学徒的个人能力及具体情况来设置本次取证的目标及取证过程(比如视频时间的长短、所覆盖单元职业标准的多少、哪些操作环节需要细化处理等),在正式拍摄前评估师和学徒也可以预演一下然后找出不足再进行改正;再者,应充分考虑拍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比如在仓库中的工作画面里出现其他同事未正确穿戴安全服的情况应拒绝出现。
  需要指出的是,所拍摄的视频(Video)有时会因文件数据量太大而无法上传到网站的平台(Platform),此时一般可以将视频文件暂时储存在评估师的电脑中,然后由评估师将视频内容做一个概括说明并将说明文件上传至网站平台(The assessor should make a summary of the video and then only upload the summary document to the platform)。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能够直观地看到学徒在操作中所展示的技能。学徒往往能意识到自己在操作中所犯下的错误。如果学徒在一次观察中没有完全达到要求还可以再观察一次。可以同时评估不同的方面(整体性评估)。这是一种学徒所取得成就的直接性证据,在事后评估师和内审员可以重新回顾。
  必须把时间安排好以方便每一位学徒。需要与他人进行沟通。除非摄像否则无法长期保存。过程中必须问问题以确认学徒对知识的把握和理解。评估师难以客观决策。学徒可能在评估师面前装装样子,而这并不是他们平时正常操作时所采取的方法。若需要专门购买设备和储存媒体那就显得昂贵。事先准备可能也需花费时间。可能需要技术支持和储存设备。
  8. A/P-Assignment/Project(作业/项目法)
  作业法就是针对现代学徒制中的一个或多个评估单元,由评估师布置实践性的或理论性的任务供学徒去完成。项目法就是安排给学徒一项长期的活动,使其能在活动中提供出符合评估标准的证据。简而言之,作业/项目法就是评估师布置一个作业或安排一个项目让学徒去完成,从中可发现学徒已掌握特定知识或技能与能力的证据。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作业法:巩固学习。可以评估资格的几个方面。 
  作业法:在作业发放之前必须教会学徒所有的一切。学徒完成作业是需要时间的。必须对学徒逐个评估而且给予书面的反馈。评估师是有风险的因为在给予分数时可能存有偏见。
项目法:可能是有趣的或激励人心的。可以个人进行也可以小组进行。可能会满足所有的学习选项。增进了学徒的研究技能。学徒可以选择他们自己的主体并且设计任务。
  项目法:必须设定明确的最终结果和时间限制,而且项目必须是相关的、现实性的和可以完成的。应定期检查进展情况。如果是小组在执行项目,必须评估每个个人的投入。在打分时评估师有可能存有偏见。 
  9. APL-Accredited Prior Learning(经过认证的先前学习经历法)
  就是通过评估学徒以前所学、所经历和所获得的来找到一个合适的起点,或者宣称学徒已获得同等资质或可以免修资格课程框架中的某些单元。在实践中,一般是让学徒提供以前参加学习或培训后所取得的资格证书,如叉车证、仓管工证、办公自动化证等作为学徒掌握了相关知识或技能与能力的证据。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对于在项目开始之前已经成功完成该项目某些方面的学徒而言是理想的评估方法。没有必要让学徒重复工作或重新被评估。用于评价以前的学习情况、经验和所取得的成就。
检查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和其对应的现实情况是极其重要的。以前的学习情况、经验和所取得的成就可能与目前的要求相关度不高。学徒提供情况和评估师进行评估这两者都可能是要花费时间的。
  10. EP-Examination of Work Product(工作产品检验法)
  就是学徒提供自己的工作成果给评估师检验并以此作为学徒已掌握相关知识或技能的证据,例如学徒可提供录像、录音、照片或者文件等。工作产品检验法的适用范围还是比较广泛的,这主要取决于对工作产品(Work Product)的理解:在客服(Customer Service)领域,学徒与客户沟通所生成的电话记录、软件操作结果(比如给客户发送的EMAIL)均可作为工作产品;在仓管员(Warehouse Keeper)领域,学徒自己完成的整齐的堆码以及自己填制好的盘点表等也可以作为工作产品。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评估师可以看到最后的成果。学徒可感受到成就感,例如当在某个展览会上展示他们的工作成果时。
如果工作产品的生产过程没有被亲眼所见,那么就需要检查其真实性。
  11. WT-Witness Testimony(证人证词法)
  就是由与学徒熟悉的某人提供证词以证明学徒具备某种知识或某项技能与能力,比如由学徒的带班师傅或企业主管举出实例作证。证人证词可以是口述,也可以是笔述,它一般是由平时与学徒相处的导师、一线主管、部门经理或者同事对该学徒工作表现的描述。证人证词法的使用体现了评估师和雇主的伙伴关系,加强了双方对项目的参与度和彼此间的理解,提升了工作一体化和团队工作精神。
  证人证词法在使用上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其证据类型一般可具有3种具体的表现形式:①含有说明的录音,②视频拍摄,③证人签署的作证文件。在录音或视频拍摄的一开始,评估师应简单介绍此次取证的背景,如时间、人物、地点、证人、目的等内容,在结束前评估师应概括说明证人为学徒在哪些单元标准上做了有效的证词。 
  WT取证的注意事项为:明确目的,尽量避免与单元标准无关的寒暄,提高效率,证词需直接对应评估的单元标准。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对那些不经常发生的情况或者评估师不能亲临现场的情况,证人可以确认在此种情况下学徒已展现出来的能力或已取得的成就。
  评估师必须确认证人的适合性,并检查任何陈述的真实性。有可能学徒自己写下了评述而证人在不了解内容的情况下便签字确认。
  五、关于整体性证据(Holistic Evidence)及其使用
  学徒有可能能够同时展示出符合学徒制框架的不同单元中的两个或多个职业标准,当这些职业标准在一起被同时评估时就被称为整体性评估。整体性证据不是试点项目中英方硬性规定使用的11种证据类型之一,而是某种证据类型(比如OB、LP、或EP)实际上起到了整体性评估的作用,这种评估方法在英国现代学徒制模式中是被提倡使用的。整体性评估可以在一个证据中展示出学徒符合几个职业标准,所以该评估方法会导致证据集中并使得学徒的能力展示更加高效,该评估方法的使用总体上会减少评估活动的次数,在工作环境中进行实地评估时这对于评估师和学徒双方都是有利的。
  整体性证据(Holistic Evidence)也被称为交叉引用的证据(Cross-referenced Evidence)。由于可以跨单元同时用以评估多个职业标准,所以往往需要评估师在访问学徒前拟定详细的评估计划,而这就需要花费时间,在书面的评估计划中应该表明:评估师有可能采用跨单元的证据来针对某些职业标准进行评估(I will also gather evidence across other units where possible),并附上所采用的具体的证据类型及被评估的不同单元中的职业标准。
  在试点项目的8个单元所涵盖的众多职业标准中可以很多次地运用整体性的评估方法,仅单元3(unit3)和单元8(unit8)这两个对应单元中,明显地可以采用整体性评估的职业标准就有3对:单元8中的1.2与单元3中的1.2,单元8中的1.3与单元3中的1.4,单元8中的1.5与单元3中的1.8.
  客观地说,资深评估师已经熟悉了项目所选取单元中的诸多职业标准,所以在运用整体性评估方法的时候一般会显得更顺手和更加灵活。
  优点(Strengths)
  局限性(Limitations)
  分布在几个单元中的类似的职业标准可同时得到评估。使得证据的集中和学徒成就及能力的展现更加有效。
如果一些没有列入计划进行评估的方面实际上被评估了那就可能使学徒感到迷惑。
  参考文献:
  1. 英国瑞尔学徒制培训公司网站:http://www.therealacademy.co.uk/eportfol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