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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如何将政治课中的抽象概念具体化

【作者】 李玉勤

【机构】 甘肃省嘉峪关市第六中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在初中三年的思想品德教材中,无论是心理学、法律常识,还是政治常识,都有一些概念性的内容,十分抽象,对学生来讲,不易理解,更不易记忆,对学习造成一定的障碍。因此,教师要在熟悉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采取灵活的、适用教材内容的方法顺利地将知识内容教给学生,并被学生接受。
  关键词:政治课  抽象 慨念 具体化
  在初中三年的思想品德课教材中,所涉及到的内容无论是心理学、法律常识还是政治常识,都有一些概念性的东西,十分抽象,对于学生来说不易记忆,甚至有些内容学生根本无法理解。
  这些概念性的问题是整个教学的难点,它直接关系到由此本引延出来的有关国家政策、原则、制度等的讲解,那么,讲授这些概念时应注意些什么?应采取什么方法搞好这一概念的教学?本人就这一问题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略谈浅见。
  恩格斯在介绍《资本论》的方法时指出:马克思在编写《资本论》的时侯,研究的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从复杂到简单。所以,教师切不可将教材的叙述方法机械地移入教学,应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这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首先,要做到铺垫有序。作为法律知识的总体来说,它都是来源于具体的案例,而学生对这些案例的认知往往依赖于文字的描述。而作为政治课教学,它不能像物理、化学教学那样,借助于实验的手段让学生获得对知识直观的印像和结论,就像三岁的孩童会由于给他看病的医生没有头发,就认为没有头发的人都是医生。因此,教学中应力争为学生创造适宜学生发展的良好环境。
  例如,人教版七年级下册中讲到“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的区别时两次提到“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要依照刑法来处罚”,“对那些尚未触犯刑法的行为,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酌情予以处罚”。短短的两句话,既不是重点,也不是难点,按教材要求则可一带而过,而我在讲解时则把“违法情节,社会危害性”写在付板书,不断重复,让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当讲到其他法律法规时,采取提问的方式来讲解,顺利地解决了问题。这样的不断重复讲解,最终是为学习刑法这一课做铺垫,只需简单地利用图表即可解决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如图:
                                                   





 
  通过这种线条式图表形式具体、简单的教学,使学生对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的概念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更深刻的理解,而且使教学内容有信度、有力度。
  其次,要对概念做具体的历史分析。任何理论都有它产生的历史条件,都有其自身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如果我们不把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它自身发展的历史搞清楚,那就难以达到真正的理解。下面,我们通过对概念的分析来说明概念本身所包含的具体的历史条件,从而正确、全面地理解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如:“环境问题”,要讲清楚它,就必须从生产发展的历史说明环境问题的产生,它共经历了三个时代:①远古时代;②以农业为主的时代;③工业时代。特别讲到工业时代应从第一次工业革命讲起(即二战前与二战后)并以20世纪50年代前与后为界限。随着二战的结束,人口剧增,工业飞速发展,自然资源的大量开采,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就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
  再如,讲“人民”的范围,就必须从我国国徽所包含的内容讲起,因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所包含的内涵随着中国革命历史的发展而不断被增添新的内容。我就从国徽上的五棵星讲起,和学生一起回顾了中国革命那一段艰苦卓绝的历史,体会新中国的来之不易,潜移默化地在课堂教学中渗透了爱国主义教肓,可谓是一举两得。
  这样把抽象概念具体化的分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概念的形成历史的逻辑再现,同时自然而然就引伸出了什么是环境问题、环境问题的主要表现、各国为了发展经济所进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再次,要把概念归纳到实践生活。在教学认识活动中,学生要掌握的知识都是已经经过实践检验并进入到科学储备中的知识。但是,教学作为一个完整的认知过程,必须实现第二次的飞跃,即回到实践。所以,不论教学是在多么高深的理论水平上实现的,只要学生还没有把这些知识有机地运用到实践活动中去指导他们的行动,那这些知识必然带有抽象的性质。由此可见,教学过程中最根本的东西,不仅仅是让学生获得某种结论,因为这种结论对学生来讲才是属于未知。教学的真正目的是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就如同我们七年级下册讲到法律常识,就是学生理解课本119页法律体系金字塔,知道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约束人和保护人。当然学生对这些内容的理解必须依赖于对课本知识讲解后对大量案例的分析。
  总之,教学过程本身是一个有机统一、完整运用的过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认识—实践”,“个别—一般—个别”,“具体—抽象—具体”在实际教学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