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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主体性教育与德育的探讨

【作者】 吴旭东

【机构】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第八小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本文阐述了主体性德育的必要性、实施途径及措施.主体性德育就是:重视人的主体性,在德育中树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为目的,按照人的特性在德育的组织和实施中引发受教育者内在的教育需求,调动和激发人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人的德性发展、培养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
  关键词:主体性;道德教育;教师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的发展以及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输入,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状态等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那么弘扬学生的主体性,应该成为现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旋律。
  一.注重人的主体性,是德育改革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在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中,教育处于中介转化的地位,教育把人类积累起来的精神财富转化为受教育者的智慧和才能,以最大限度地开发他们的身心潜能为己任,增强其主体意识,发展其主体能力,在此基础上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社会的主体,人才是教育最基本的着眼点。受教育者主体性培育的规律,离开了这一点,教育将失去其存在的价值。这是当代教育界对传统教育反思的结果,也是现代化的社会对现代化教育的呼唤。而培养主体性道德素质是学校德育适应当代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举措,也是自身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传统的道德教育只看到德育的目标及要求,而忽视了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传统的道德教育把学生当作道德的容器,要求学生无条件地认同既定的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同时无条件地接收既定的道德教育过程,片面强调学生受动的一面,抹煞其能动的一面,压抑了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束缚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导致了德育过程与品德内化过程的分离。
  这种处于日益开放的社会环境中的僵化、教条式的道德教育与新鲜活泼、不断更新的、包含着价值冲突的道德情景相比,显得多么脆弱与苍白,甚至是多么虚伪。这不仅降低了学校德育在受教育者心目中的威信,而且导致学校培养出来的人的道德素质无法满足当今时代的新要求,对道德取向与道德价值没有辨别与选择的意识与能力。因此,只有把培养与发展学生的主体性作为现代学校德育的生长点,培养学生通过独立自主、主动积极的理性思考,自主、自觉并自愿地作出道德选择与道德行为的素质,才能迎接现代社会对学校德育的挑战,才能迎接教育现代化对学校德育的挑战,才能迎来学校德育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机遇。
  二.弘扬人的主体性,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最高目的,而主体性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作为主体性主要表现的自主性、自动性与创造性是人的各种潜能中最重要,也是最高层次的潜能。教育只有在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基础上,才会使学生实现由自在主体向自为的发展与构建,实现其自身的全面和谐的发展。
  但从我国学校德育的现状来看,青少年学生面对社会实践的强大、持续不断的“社会化”的压力,在服从成人权威、遵从既定规范的要求下,逐渐“敛其行、慎其言、弱其欲”,以致最终成为“遵父母言,听老师话”的顺从学生,其在道德学习领域的主体性的发挥被全面拒斥、阻抑,这极大地阻碍了学生主体性道德素质的形成和发展。学生在道德学习领域中自主性的泯灭,必将影响到学生诸如想象力、创造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发展,直接阻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控制方式的逐渐开放,学校德育越来越重视学生的自我发展需求。只要将学生视为具有独立人格、自主意识的主体,真正发挥他们在德育过程中的主体性,德育才能真正收到实效,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是真正道德的人,才是闪烁着“主体之光”的现实的、和谐发展的人。
  当然,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不是一个“自然而能”的过程,特别是由于我国学校教育中学生大多处于被支配地位,学校和教师期待学生的只是服从,现实中的学生的主体性发展水平是比较有限的,尤其是在价值取向多元化,道德意识模糊,道德判断含混不清的情况下,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更是当务之急。
  三.要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必须注重师生关系的民族性
  在传统的道德教育中,教师被赋予至尊的地位,而学生被认为是道德的容器,扮演着道德规范的认同者与遵从者的角色,形成了“我讲你听”的专制型的师生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等级主义的,其结果必然压抑学生主体性的发展,而且还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招致他们或明或暗的抵抗,使学校德育无法落实到实处。因此,学校德育在为培育学生的主体性而作出改革时,必须注重师生关系的民主性。在德育过程中,教师真正地、平等地善待学生,尊重学生,将其视为道德学习的主体,使德育过程成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积极的参与过程,成为师生间的双向交流过程。教师是在特定情境中对特定的对象施加道德影响的,这就决定了教师在道德教育活动中不能干篇一律、按部就班,而必须因人、因时而异设置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运用教育手段以创造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具体而言,教师应以朋友的姿态与学生相处,不以法官、裁判自居不是简单地对学生作一锤定音的道德裁决,而是作为道德顾问,进行富于启发价值的道德评议,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提出一些允许思考与发展的道德要求,对于与学生共同面临的道德现象和道德情景,与学生一起商讨,共同探索新的道德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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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青少年道德内化机制建构策略研究课题(课题批准号:GS[2014]GHB1008)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