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简论王国维的悲剧论
【作者】 王月萍 陈 帅
【机构】 山东莒南板泉镇第二初级中学
【摘要】【关键词】
【正文】 王国维生活在时局频繁更替,形势瞬息万变的晚清, 他的一生充满波折,从应乡试不中到弃绝科举,又目睹了清朝政权被推翻,面临溥仪建立伪满洲政府,思想心理上都经受了巨大的挑战。而他从叔本华、康德那里所接受的世界观、人生观,并不能真正使他从这种落差和煎熬中解脱出来,使他所追求的理想与现实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对立,给他带来了无法解脱的痛苦,也使其一生在思想上始终处于一种矛盾状态,充满着悲观主义。这种情绪反应到学术创作中,就是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所提出的悲剧理论。
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首次将西方的文学观点同中国的作品结合,提出了独具创新的悲剧观。本文将主要论述对王国维的悲剧意识和在此基础上的解脱的局限性这两个方面的认识。
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开篇即引用了庄子和老子的诗句,指出人之所以有痛苦在于人有自身,因而产生各种愿望,有愿望就会有痛苦。在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中则对于他的美学悲剧观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中国人一贯秉承乐观的精神,喜欢团圆的结局,因此中国古代文学中多是才子佳人惩恶扬善式的写作模式。无视现实人生的痛苦,只谈纸上团圆和虚幻的幸福。迎合读者的欣赏趣味满足读者的虚幻愿望,这些带着封建意识,阶级局限和些许浪漫色彩的文学作品,其艺术价值是很有限的。唯有《红楼梦》写出了人生的悲剧,个体生命的悲剧,并真实客观地表现出来。因此是“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这些观点是王国维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进行的自己独具个性的思考。结合第一章对庄子言论的引论,以及在中国流传已久的道家思想,同时还有佛教的断绝七情六欲以求涅槃境界,甚至儒家的代表人物朱熹也提出过“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因此从自身角度上断绝欲望并非王国维的独创。他的创新之处在于借鉴了叔本华的悲剧观。
叔本华将悲剧分为三种,一种是某一剧中人就是悲剧的肇祸人,由恶人挑拨造成悲剧。另外一种是悲剧的不幸由盲目的命运或偶然的错误造成。还有一种是由于剧中人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的关系相互作用造成的。王国维在第三章第三节中引述了这些观点。并自觉地用这些理论来阐释《红楼梦》的悲剧性。
王国维认为第三种悲剧最为感人,因为悲剧的产生是由于普通境遇中的普通人出于各自的地位不同,依照那时的道德规范从自己的立场考虑,即为了自己的欲求而向对方施加压力和影响,从而产生悲剧,这样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悲剧就在日常生活中,造成悲剧的因素也都是人自身的欲望和选择,悲剧是由于人自身的局限性或者说是人的本性造成的,是不可抗拒注定要发生的。因此是最令人感到悲伤的,而《红楼梦》就是第三种悲剧“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所以说“《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也就是说宝黛爱情的悲剧并非由于大奸大恶之人从中破坏,而是人物性格和情势发展的必然结局。用叔本华的悲剧类型来分析《红楼梦》,是很贴切和让人信服的。正是作者看到了别人所不曾发现的《红楼梦》更深层的悲剧性,才作出了“悲剧中之悲剧”的著名论断。
但是,不可否认通过王国维的悲剧观来解释《红楼梦》时也存在它的不当之处。这体现在王国维在叔本华的悲剧观的基础上所引发出的解脱说。既然人生有如此不能摆脱之痛苦,那么想要寻求解脱的话必然要走放弃欲望杂念之路。于是王国维论述了两种解脱之道:一是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中惜春、紫鹃等人,通过先验的目睹他人的痛苦而达到自身精神的涅槃和升华,属于第一种解脱;而宝玉经历家庭剧变生离死别爱情失意之后的痛苦选择的出家,出于自己的阅历经验,由失败而绝望,是第二种解脱,也是自然的,文学的,人类的,壮美的。因此《红楼梦》以贾宝玉为主人公,是因为他的苦痛展现了常人的苦痛,曹雪芹在描写常人的苦痛时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同和同情,同时普遍性的苦难更有利于表现深刻的哲理,这也是《红楼梦》深刻的地方。
但是,如果按照这种解释来看,贾宝玉既然看穿了追求人生欲望满足的无稽,深切感受到了个人挣扎在命运面前反抗的无效,自己幡然醒悟,放弃了一切尘世的享乐,一心渴望出家与苦痛绝缘的话,那他算得上“自律”的解脱。可是,在《红楼梦》中第一百一十七回中,首先有和尚来送玉,宝玉参拜之时,便有宝玉“本来颖悟,又经点化,早把红尘看破,只是自己的底里未知。一闻那僧问起玉来,好像当头一棒“之说,可见宝玉并非完全是自己领悟,他实在受到和尚点化之后才顿悟的;而在最后一回中,贾政于船上看见宝玉,身披红氅翻身下拜,表情似喜似悲,而这时“舡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登岸而去。”只寥寥数语,便可以从中读出宝玉对父亲难以割舍的亲情,这可以说明他心中并未达到静若止水无欲无求的境界。再联系前面的场景,可见宝玉的也是通过点化而非完全自己领悟才走上解脱之道的,这样,王国维认为贾宝玉与《桃花扇》中的侯方域等相比更是真正的解脱的说法有欠公允了。
王国维在中国尚未建立“美学”的历史条件下,率先以西方美学理论的新观点新方法来审视悲剧这一审美范畴,其悲剧论的出现成为中国近代悲剧美学的开山之作。但今天的学者即使承认王国维对《红楼梦》的哲理意义所作的分析,也很难承认这种哲理便是《红楼梦》的最重要的价值。正如王国维自己在《红楼梦评论》的第四章所提出的怀疑那样,叔本华式的解脱能否实行实在是大成问题。而他自己尽管有出世的觉悟,仍然未能摆脱现实的压迫,选择了自杀之路,这也使他的哲学被蒙上了一层不可信的色彩,而所谓的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也带上了一番嘲弄的味道。
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首次将西方的文学观点同中国的作品结合,提出了独具创新的悲剧观。本文将主要论述对王国维的悲剧意识和在此基础上的解脱的局限性这两个方面的认识。
在《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开篇即引用了庄子和老子的诗句,指出人之所以有痛苦在于人有自身,因而产生各种愿望,有愿望就会有痛苦。在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中则对于他的美学悲剧观点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中国人一贯秉承乐观的精神,喜欢团圆的结局,因此中国古代文学中多是才子佳人惩恶扬善式的写作模式。无视现实人生的痛苦,只谈纸上团圆和虚幻的幸福。迎合读者的欣赏趣味满足读者的虚幻愿望,这些带着封建意识,阶级局限和些许浪漫色彩的文学作品,其艺术价值是很有限的。唯有《红楼梦》写出了人生的悲剧,个体生命的悲剧,并真实客观地表现出来。因此是“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这些观点是王国维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进行的自己独具个性的思考。结合第一章对庄子言论的引论,以及在中国流传已久的道家思想,同时还有佛教的断绝七情六欲以求涅槃境界,甚至儒家的代表人物朱熹也提出过“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因此从自身角度上断绝欲望并非王国维的独创。他的创新之处在于借鉴了叔本华的悲剧观。
叔本华将悲剧分为三种,一种是某一剧中人就是悲剧的肇祸人,由恶人挑拨造成悲剧。另外一种是悲剧的不幸由盲目的命运或偶然的错误造成。还有一种是由于剧中人的地位不同,他们之间的关系相互作用造成的。王国维在第三章第三节中引述了这些观点。并自觉地用这些理论来阐释《红楼梦》的悲剧性。
王国维认为第三种悲剧最为感人,因为悲剧的产生是由于普通境遇中的普通人出于各自的地位不同,依照那时的道德规范从自己的立场考虑,即为了自己的欲求而向对方施加压力和影响,从而产生悲剧,这样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悲剧就在日常生活中,造成悲剧的因素也都是人自身的欲望和选择,悲剧是由于人自身的局限性或者说是人的本性造成的,是不可抗拒注定要发生的。因此是最令人感到悲伤的,而《红楼梦》就是第三种悲剧“又岂有蛇蝎之人物,非常之变故,行于其间哉?不过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为之而已。”所以说“《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也就是说宝黛爱情的悲剧并非由于大奸大恶之人从中破坏,而是人物性格和情势发展的必然结局。用叔本华的悲剧类型来分析《红楼梦》,是很贴切和让人信服的。正是作者看到了别人所不曾发现的《红楼梦》更深层的悲剧性,才作出了“悲剧中之悲剧”的著名论断。
但是,不可否认通过王国维的悲剧观来解释《红楼梦》时也存在它的不当之处。这体现在王国维在叔本华的悲剧观的基础上所引发出的解脱说。既然人生有如此不能摆脱之痛苦,那么想要寻求解脱的话必然要走放弃欲望杂念之路。于是王国维论述了两种解脱之道:一是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王国维认为《红楼梦》中惜春、紫鹃等人,通过先验的目睹他人的痛苦而达到自身精神的涅槃和升华,属于第一种解脱;而宝玉经历家庭剧变生离死别爱情失意之后的痛苦选择的出家,出于自己的阅历经验,由失败而绝望,是第二种解脱,也是自然的,文学的,人类的,壮美的。因此《红楼梦》以贾宝玉为主人公,是因为他的苦痛展现了常人的苦痛,曹雪芹在描写常人的苦痛时更容易得到读者的认同和同情,同时普遍性的苦难更有利于表现深刻的哲理,这也是《红楼梦》深刻的地方。
但是,如果按照这种解释来看,贾宝玉既然看穿了追求人生欲望满足的无稽,深切感受到了个人挣扎在命运面前反抗的无效,自己幡然醒悟,放弃了一切尘世的享乐,一心渴望出家与苦痛绝缘的话,那他算得上“自律”的解脱。可是,在《红楼梦》中第一百一十七回中,首先有和尚来送玉,宝玉参拜之时,便有宝玉“本来颖悟,又经点化,早把红尘看破,只是自己的底里未知。一闻那僧问起玉来,好像当头一棒“之说,可见宝玉并非完全是自己领悟,他实在受到和尚点化之后才顿悟的;而在最后一回中,贾政于船上看见宝玉,身披红氅翻身下拜,表情似喜似悲,而这时“舡头上来了两人,一僧一道,夹住宝玉说道:“俗缘已毕,还不快走。”说着,三个人,登岸而去。”只寥寥数语,便可以从中读出宝玉对父亲难以割舍的亲情,这可以说明他心中并未达到静若止水无欲无求的境界。再联系前面的场景,可见宝玉的也是通过点化而非完全自己领悟才走上解脱之道的,这样,王国维认为贾宝玉与《桃花扇》中的侯方域等相比更是真正的解脱的说法有欠公允了。
王国维在中国尚未建立“美学”的历史条件下,率先以西方美学理论的新观点新方法来审视悲剧这一审美范畴,其悲剧论的出现成为中国近代悲剧美学的开山之作。但今天的学者即使承认王国维对《红楼梦》的哲理意义所作的分析,也很难承认这种哲理便是《红楼梦》的最重要的价值。正如王国维自己在《红楼梦评论》的第四章所提出的怀疑那样,叔本华式的解脱能否实行实在是大成问题。而他自己尽管有出世的觉悟,仍然未能摆脱现实的压迫,选择了自杀之路,这也使他的哲学被蒙上了一层不可信的色彩,而所谓的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也带上了一番嘲弄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