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初探
【作者】 武 兴
【机构】 甘肃省民乐县南丰明德小学
【摘要】【关键词】
【正文】 当前,受城乡“二元结构”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其子女大多数留在农村,于是就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年龄在16岁以下,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儿童。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及教育条件相对落后,留守儿童的教育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教育的和谐发展,成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
一、外因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影响
1、家庭教育的缺失
之所以称那些“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为“留守儿童”,首先就与家庭的人员变动有直接关联。留守儿童的家庭通常是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由单方照管或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嫡系亲属代为照管,这样势必会造成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环境的缺失。农村贫困家庭不能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大部分留守儿童在家还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和农活;代管人要么年事已高,除照顾孩子的基本生活外,无力教育孩子,要么是文化素质低下,无力辅导孩子的学习,其家庭也缺少文化氛围,从而造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导致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的失调和弱化,完整的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应该是包括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影响,父母双方的教育“合力”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而留守儿童家庭结构的变化必然会部分地消解这种教育的“合力”,从而削弱家庭教育的整体功能。
2、学校教育不到位
学校是培养人这一特殊使命的场所,学校理应承担起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所起的主导作用。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显然没有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绝大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依然是把追求升学率摆在第一位,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沦为一种口号或“摆设”。二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针对性不强,学校教育主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而往往忽略受教育者的个性需求。留守儿童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的影响,常常在学习、生活、心理发展及道德行为等诸多方面出现问题,而在整个受教育者中留守儿童毕竟还是少数,有“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往往无视这一特殊受教育对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偿。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的家长与老师之间,尤其是与班主任老师之间联系和沟通的严重匮乏,没有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效应,而缺少家庭教育支撑的学校教育,至今没有能够采取很好的措施来弥补这种家校教育脱节所带来的“消耗”,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消耗”中大打折扣。
3、社会教育的缺乏
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精辟地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充分表明生命个体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社会教育是个体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在社会教育方面突出的问题,是社会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有效帮助的组织机构太少,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几乎空白。社会组织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的帮助机构,其中帮助儿童是重要的内容。我国目前这样的机构系统尚待发展,类似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专门扶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组织更是空白。另外,受农村社会的经济、文化整体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的缺乏严重削弱了社会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也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理想”教育功能化为乌有。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方面的问题,它其实是我国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一个特殊产物,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因此,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不能停留于教育自身改革和完善的层面,而应该将其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上来思考,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层面寻找对策。
1.政府方面
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这是政府的使命所在。具体来说,其一,政府的底线是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逐步实现全部免费,从受教育机会上确保留守儿童都要有学上。其二,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政府应担负的责任。其三,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我国要逐渐改变现有的户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应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其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为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充分协作。
2.家庭方面
家庭是教育儿童、少年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对子女将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来说,首先,要纠正一个认识上的错误,即仅关注挣钱给孩子吃好、穿好等物质上的满足,取而代之的是要加强与孩子情感的沟通,让他们体会到父母的爱,巩固亲子关系,这种给孩子精神上的温暖是物质满足所远远不能比及的。为此,父母要充分注意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最好能做到每周交流一次,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在沟通的内容上,不能只谈学习成绩,其他方面也应该询问,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需要更多的关心。除了与孩子保持经常的联系外,还应经常与子女的任课教师、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其次,还应十分重视孩子监护人的选定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应尽可能把子女寄放在有一定学习环境,比较有文化的,并且有一定责任感,能更好地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处,如果没有相当可靠的人代为监护,父母最好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
3.学校方面
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因为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
(1)加强家长与留守儿童的联系
虽然我们都爱这些孩子,但是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亲子教育是任何其他形式教育都无法取代的。在这一点上,学校和老师应当为他们搭建沟通的桥梁,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家长与子女间的联系是双向的。如果与家长联系困难,那至少学生一方的资源是可把控的。父母和子女,不管是哪一方的主动沟通多了,亲情也就温暖直达了。
(2)营造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
如果说学生回到家之后的环境,是教育工作者难以影响的,那至少在学校、在班级、在学校周边,我们是可以影响和正确引导的。可由学校牵头,通过校内广播、刊物、宣传栏、集体活动等形式,积极传播良好的学习方法。相对较难的,是周边环境,这需要地方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治行动,让网吧、游戏室、录像厅等青少年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场所远离学生。
总之,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充分协调和发动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
一、外因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影响
1、家庭教育的缺失
之所以称那些“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为“留守儿童”,首先就与家庭的人员变动有直接关联。留守儿童的家庭通常是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外出务工,将孩子交由单方照管或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嫡系亲属代为照管,这样势必会造成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环境的缺失。农村贫困家庭不能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大部分留守儿童在家还要承担大量的家务和农活;代管人要么年事已高,除照顾孩子的基本生活外,无力教育孩子,要么是文化素质低下,无力辅导孩子的学习,其家庭也缺少文化氛围,从而造成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另一方面,家庭结构的不完整导致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功能的失调和弱化,完整的家庭教育功能的发挥应该是包括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影响,父母双方的教育“合力”是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关键,而留守儿童家庭结构的变化必然会部分地消解这种教育的“合力”,从而削弱家庭教育的整体功能。
2、学校教育不到位
学校是培养人这一特殊使命的场所,学校理应承担起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个体发展中所起的主导作用。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显然没有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绝大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依然是把追求升学率摆在第一位,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沦为一种口号或“摆设”。二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针对性不强,学校教育主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而往往忽略受教育者的个性需求。留守儿童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的影响,常常在学习、生活、心理发展及道德行为等诸多方面出现问题,而在整个受教育者中留守儿童毕竟还是少数,有“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往往无视这一特殊受教育对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偿。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的家长与老师之间,尤其是与班主任老师之间联系和沟通的严重匮乏,没有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效应,而缺少家庭教育支撑的学校教育,至今没有能够采取很好的措施来弥补这种家校教育脱节所带来的“消耗”,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消耗”中大打折扣。
3、社会教育的缺乏
马克思将人的本质精辟地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充分表明生命个体的成长离不开社会,社会教育是个体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在社会教育方面突出的问题,是社会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有效帮助的组织机构太少,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几乎空白。社会组织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的帮助机构,其中帮助儿童是重要的内容。我国目前这样的机构系统尚待发展,类似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专门扶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组织更是空白。另外,受农村社会的经济、文化整体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教育的缺乏严重削弱了社会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也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理想”教育功能化为乌有。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仅是教育方面的问题,它其实是我国社会发展阶段中的一个特殊产物,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因此,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不能停留于教育自身改革和完善的层面,而应该将其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上来思考,从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层面寻找对策。
1.政府方面
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在政策层面上采取措施,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谐发展,这是政府的使命所在。具体来说,其一,政府的底线是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义务教育逐步实现全部免费,从受教育机会上确保留守儿童都要有学上。其二,要进一步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政府应担负的责任。其三,打破二元制的城乡户籍壁垒,建立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体制。我国要逐渐改变现有的户籍制度,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应制定优惠政策,采取配套措施,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入学。其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切实有效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管理,为此,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尽最大努力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最后,从政府层面来说,要彻底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充分协作。
2.家庭方面
家庭是教育儿童、少年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对子女将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来说,首先,要纠正一个认识上的错误,即仅关注挣钱给孩子吃好、穿好等物质上的满足,取而代之的是要加强与孩子情感的沟通,让他们体会到父母的爱,巩固亲子关系,这种给孩子精神上的温暖是物质满足所远远不能比及的。为此,父母要充分注意亲子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方式,要注意时间上不能相距太久,最好能做到每周交流一次,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在沟通的内容上,不能只谈学习成绩,其他方面也应该询问,特别是青春期的孩子,需要更多的关心。除了与孩子保持经常的联系外,还应经常与子女的任课教师、班主任联系,了解他们各方面的表现。其次,还应十分重视孩子监护人的选定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应尽可能把子女寄放在有一定学习环境,比较有文化的,并且有一定责任感,能更好地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处,如果没有相当可靠的人代为监护,父母最好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强对留守子女的关心呵护。
3.学校方面
学校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应担当“主角”,因为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就显得格外重要。
(1)加强家长与留守儿童的联系
虽然我们都爱这些孩子,但是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亲子教育是任何其他形式教育都无法取代的。在这一点上,学校和老师应当为他们搭建沟通的桥梁,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家长与子女间的联系是双向的。如果与家长联系困难,那至少学生一方的资源是可把控的。父母和子女,不管是哪一方的主动沟通多了,亲情也就温暖直达了。
(2)营造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
如果说学生回到家之后的环境,是教育工作者难以影响的,那至少在学校、在班级、在学校周边,我们是可以影响和正确引导的。可由学校牵头,通过校内广播、刊物、宣传栏、集体活动等形式,积极传播良好的学习方法。相对较难的,是周边环境,这需要地方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治行动,让网吧、游戏室、录像厅等青少年不宜涉足的营业性场所远离学生。
总之,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充分协调和发动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注并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