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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毕节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及岗位聘任条件的分析与研究

【作者】 田 勤 杨 敏

【机构】 贵州省大方县第三中学 贵州省大方县达溪镇大寨小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一、问题的提出: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决定着教育质量的高低。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影响着每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有幸福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幸福快乐的孩子。教师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条件关系到教师工作中的成就感和幸福感。为此,各省(市)均出台了关于教师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州、市)依据这个指导性文件拟订了相关细则。然而在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审和三年一度的岗位聘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细则与现实相背离的问题,这些与现实相背离的现象应该如何调整才能既不鼓励投机取巧,又对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起到正确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呢?这正是我们提出并研究目的之所在。
  二、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条件的分析(以毕教通2012(165号)文件和毕地教[2010]183文件号为例):
  1、优质课的认定:这个规定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教师获取优质课证书的行为。但是要保证中小学各个学科在每年组织评选优质课活动中的形式的一致性和机会均等性,还应保证每年如期举行这样的活动,以使得教师们都会有所准备,为得到“优质课”而努力。比如说:同一年内举行毕节市优质教学资源和贵州省教育厅的“三优”评比活动等;不能出现另外针对如生物、物理优质课大赛这样的活动,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举行的优质课评选的活动都不应该只针对某些学科。
  2、课题的认定:这一条规定可以引导教师参与课题科研和教改实验的积极性,但课题申报时就规定负责人要具备高级职称,否则就应该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推荐,才能申报课题。这直接导致了课题研究申报之初高级教师不劳而当主持人或不具备条件者央求高级教师中的腐败行为;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高级教师执笔的研究成果因为自己已经无所用或已经具备其他条件而直接署名他人。这两种结果都不是我们提倡课题研究的本意。更何况课题研究的成果有更多的是只能结题而根本不可能获奖的。而且作为普通教师承担课题研究负责人的弊端大都经历在课题立项申报之初组建课题组时人员兴旺到研究过程中的无人问津环节:这当中出现的问题之一是成员中有的教师取得了其他如优质课证书之后就不再想研究了;之二是由于经费得不到落实,自筹资金而却步了;之三是随着研究的深入,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而放弃了。以上三种情形都归因于教师没有端正教育科研心态甚至于没有教育科研意识,只是想挂名捞好处的“教师”。
  另外:列入教育部“五年规划”的课题及相关子课题的认定:这一条规定规范了教师从事教育科研行为,增加了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的机会。但这一条有可出现假课题,因为它的申报无时间规律性所导致的没有也不可能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从而失去教育部门的监管。教师的教育科研是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比如说:对某堂课的教学课前设计,课堂实施与处理,课后反思、总结等行为是随时都存在的,并不因为立项研究与否而决定教育科研行为。而是教育科研行为要有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坚持,才能凝结成正确的理论,通过立项可以让已经发生教育科研行为的教师坚持,也只有立项才能保证教育科研成果获得成功从而推广应用。然而不因为有造假的可能就否定了这一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应该一如继往,只是在执行这一条款项时,增加“答辩”环节就好。请课题主持人或课题成员针对课题研究成果的主件、附件或课题的立项论证的背景或内容等环节进行答辩,视其答辩情况作出是否认可的判断。不要因为有可能出现假课题就一概否定,比如:生活中出现的假币现象,我们不能因为有可能是假币就去拒绝接收和使用人民币,而是用完善法律程序和鉴定钱币的手段来杜绝假币的流通。同样,我们采取“答辩”这一环节来进行识别之后,对不能通过的课题主持人予以严厉的处理就可以防止假课题在一定程度上的存在。当然,还应该责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对此类课题应该予以备案,在备案中考证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和课题申报渠道,对那些不具备可行性或来源不明的课题不予备案认可,对已经立项研究的课题要实施过程监管,课题成果经教育部门审核签字后才准许结题送审。
  3、优秀教学成果的认定:其第一、二、三、四项均为鼓励那些为教学作出贡献的教师,然而,每个县(区)都有一至二个重点学校,在重点校内又设有特重班和普重点班,一般学校也设有重点班。我们经过调查统计表明,每一年的各种考试前三名都无一例外地在以上学校和班级。在同一个学校来说,领导确占据了全校最好的教学资源:学生是最好的,领导所在的班级教师是最好的。为此,很多教师为了要得到上重点班的机会是使尽各种手段。那些不在重点校,重点班上课的教师怎么评价呢?它们就真的是因为教育教学能力太差吗?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在教育还未能均衡发展的今天,这第一、二、三、四项的实施是不是有失偏颇呢?
  4、论文认定:第一、二项均规定发表的期刊类型和字数多少。在市场化发展的当下,什么样的论文都有代写代发,只是苦了那些为了职称确又不愿意静下心来总结和反思的老师们,他们更愿意花钱给那些代写代发的机构,造成了有的教师花了钱买来假文章,或是假期刊。当然,对这一部分教师来说,他们根本就更没有从事教育科研课题的心情。我们认为:“论文”是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的一个领域,在教师从事教育科研过程中或在课题研究中所写论文都一定花费教师大量心血。对于教师在参与教育科研课题中所著的论文一经发表那就应该得到重视并加以肯定的。当然,杜绝假论文的出现还有一条就是只认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了。
  5、受表彰的荣誉称号认定:优秀党员与教师从事的职业无关,不应该作为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的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是对教师工作的认定,可作为条件。但由于没有完善的评价机制和完整的考核制度作保障,这就成了部分领导和教师的心病。经过多年的观察,仔细分析起来,使用各级党委政府表彰证书评职晋级的教师大多是领导阶层或领导的亲属;偶尔有极少数的教师不是,都是在社会关系长期发展进化中处于攻关优势的教师。比如说:某镇的杨老师所教学科的学生在全镇统考中获得第一名,但这个镇在评选县的“优秀教师”时没有杨老师,而是其他教师,有的甚至是学生在统考中处于倒数几名者。应该规定:同一教师获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应该间隔三年获得,不然就失去了各级党委政府一年一度表彰教师的作用。比如:有一个学校的某领导,为了要评职称,连续三年获得县表彰,这样的表彰已带有严重的功利色彩。这只能说明某领导利用了自己所占的优势而获的表彰,这能作为评职晋岗的条件吗?
  6、指导学生获奖认定:同教学成果的认定一样,与教师所任教班级学生状况和学校类型相关。俗语说:“不是教师成就了学生,而是学生成就了老师”说的就是这种现象。在大方县教育局举办的2014年度由高三教师参加的高考备考会上,教师们交流时大方一中的老师谈到,有20%的学生是不用教的,因为教和不教,教得好教不好都是一个效果,有20%的学生不是你教的,因为你教和不教都是一个结果,在一个班上,只有60%的学生是需要教的,这一类学生是学习努力,但又缺乏悟性,不能坚持的那一类学生。我们呢?对于学校比不上一中的呢?学生会是这个比例吗?
  唯有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或可排除学校类型和学生状况等因素。但科技创新与学科特点关系太大,比如说: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科技创新材容易一些,而对于数学学科来说,科技创新素材就很不容易找到了。
  体育竞技都不能排除这个因素的,只不过体育竞技获奖与学校类型和学生状况看上去成反比而已。比如说:一次市举行的篮球赛,我们学校得三等以上奖项的就很多。由今年的岗位聘任中,教师们所提供的荣誉证书来说,体育老师的证书是最多的可见一斑。
  三、现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条件的研究及所获结论:
  1、优质课是教师职业技能的范畴,作为教师来说,都应该追求教学效果最大化。所以优质课的组织和评审应该保证时间上的规律性和机会的均等性,同时应该把所有参赛报送的教学录相挂在评审单位的网络上让教师们观摩学习,同时开通网络评选平台,让老师们对这些挂网课堂进行点评之后再由评选部门公布评选结果,对评选中的优秀与不优秀好有一个对比,从而提供借鉴的作用和增加评审的透明度。也许,对于不优秀的课堂挂网可能会或多或少损伤送审教师自尊心,但回想起来,教师不就是在听课与评课中成长起来的吗?我们只需规定在网上点评课的教师本着客观公正的心态去为一个教师的成长负责,采取实名点评就好。为此,还应该对每一所学校注册一个评课客户端,输入这个学校的教师信息。当教师登录信息不准时拒绝该教师进入评课端。
  2、教育科研是教师工作的内涵,但凡教师都少不了对自己工作的反思和总结,所以教育科研也是教师职业技能的范畴。应该放宽课题申请的准入条件,只看立项论证是否有依有据,课题的提出和创新点是否能为教育教学上提出可建设性观点和意见就可以立项。对于列入教育部“五年规划”课题的子课题,应由子课题负责人所在县区教育局在立项前备案,在过程中监管,在结题时认真审核。防止学术造假行为的不正之风。对那些在教育科研活动中造假的,应加大惩处力度以达到净化学术气氛之目的。
  3、教师应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中论文的发表应该强调,如果不是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活动中的论文,就要在评职过程中增加答辩的环节。不然,即使是文章获奖,中有省教育科学院与市教科所两类,是经过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层层组织申报的,那也一定可以做假,因为写文章这个过程是无法实施监管的。
  4、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应该规定同一个人获得同级别的党委政府表彰应该间隔三年避免表彰过程中的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各级骨干教师与教育名师只是“优质课”条件下的荣誉称号,不应该成为评职晋岗的条件。
  总之: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是一把双忍剑,用得好就会增加教师的幸福感荣誉感从而鼓励教师积极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奉献培养出幸福的学生,用得不好就会使部分教师失去工作热情,成为消极殆工的因素。但不因为它是“双忍剑”,我们就对它弃而不用,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就能够让它发挥积极作用。希望能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