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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现实困境及路径探索

【作者】 张 波

【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科学研究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摘 要:幼儿教师专业一直没有获得国家的承认,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缺乏的专业职称评定及评优争先等机会,是一种制度缺失。目前,民办幼儿教师已超过全国幼儿教师的一半,其专业发展存在着环境差、水平低,未获得相关部门及民办幼儿园重视现实困境。究其原因,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职称评定等专业发展上行通道、园本教研机制、交流拓展机制、培训制度保障、发展评价保障,以及相关法律及政策没有得到执行和落实。针对上述问题及原因探索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在相关国家政策指导下的新路径,并提出了相关决策建议和实践策略。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新路径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深入实施,2012年2月国家教育部印发了其研制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首次以独立的专业标准向全国发布,这标志着幼儿园教师作为独立的专业即将在我国推行。然而,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幼儿园教师一直沿用小学教师的系列职称标准,这是不科学的,这对具有181,251所幼儿园规模和1479,237[1]名幼儿专任教师的中国学前教育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制度缺陷。尤其是占据我国学前教育61.75%[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没有获得职称评定和评优争先的机会,其专业发展仍未得到相关管理部门和民办幼儿园的重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机制缺失。
  一、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被忽视的现状
  尽管国家在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方面有许多相关法律和政策,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存在着如下现状。
  (一)民办幼儿教师超过全国幼儿教师的一半
  “我国教育界对民办幼儿教育机构占据‘半壁江山’的现实认识不足,制度研究缺乏将公立、私立幼儿教育机构统起来,建设大的幼儿教育体系的视野[3]”,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幼儿专任教师1,677,475人,其中民办专任教师913,395人,超过公办专任教师347,553人[4]。这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学前教育力量。
  (二)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环境差、水平低
  1.多数教师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谢秀莲对西北五省区29个县的73所农村民办园教师的调查表明,在这些教师中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的仅占6.8%。这表明虽然有70%的教师具有中专或以上的学历,但幼教专业毕业者比例很小,专业对口率很低[5]。这表明,教师大多数都不是专业毕业,而是其他专业毕业,没有受过学前教育专业的系统教育,对幼儿心理学、生理学、卫生学以及幼儿园管理等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因此,民办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相当严重。一些民办幼儿园的小黑板上,写着幼儿们周末应完成的作业:如,抄写古诗“静夜诗”三遍并背诵、默写汉语拼音字母、家长出20道退位减法题等,这些严重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事还被部分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美其名曰:“家园共育”。
  2.多数教师学历层次较低。近年来,研究生、本科生担任幼儿园教师的现象在东部沿海城市及其他经济发达城市较普遍。依据教育部2012年统计数据计算:全国幼儿教师学历96.96%达到高中阶段及其以上学历,其中65.13%的教师达到专科及其以上学历,14.39%的教师达到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显然,全国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以专科为主[6]。然而民办幼儿教师则以高中学历为主,谢秀莲对我国西北农村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调查表明,52%为非幼师中专学历,其次为高中和大专及幼师,部分人员仅具有初中学历,具有本科学历的非常少[7]。黄俊的研究指出在民办幼儿园里,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民办园幼儿教师总数的90%以上[8]。据笔者的了解在一些大城市收费很高的民办幼儿园,才有本科学历的民办幼儿教师,但是这些教师的比例非常少,而且基本都不是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
  3.教学行为以师为主。根据秦旭芳等人对20 所民办园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观察,发现民办幼儿教师的教学行为以课堂讲授为主,在课堂中提醒幼儿安静或注意的出现频率很高;然而给幼儿提供活动,让其主动选择,向幼儿表达或接受幼儿友善情感等频率很低[9]。这些以教师为主导的行为背离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强调的幼儿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的思想[10]。
  4.教师工作负担过重。民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量严重超标。据教育部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913,395人,在园幼儿18,527,444人,生师比超过20:1[11]。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相关规定,幼儿园正常生师比应该在10:1至17.5:1之间,生师比随幼儿年龄增长而增加。如此生师比使许多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每天工作任务超标,也不能顾及到每一位幼儿的发展。繁重的工作任务使许多民办幼儿教师每天都处在忙绿的工作中,而这种疲于应付的快节奏工作必然导致教师缺少思考,必然导致教育方法与策略的缺失,最终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教师的自我发展。
  5.教师培训的机会欠缺。笔者2010年在对重庆市主城区一所发展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调查显示,参加区以上教学观摩学习的教师仅占25.92%,参加区以上学术报告(研讨)会的教师仅占14.81%,参加区以上教师培训的仅占14.81%。而在其他一般民办幼儿园,而在一些一般的民办幼儿园,当问到“您在工作以后是否有过外出学习的机会”时,几乎所有的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回答都是“否”。随着全国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全国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开始享有了免费的培训。
  6.教师职称评定机会少。根据1986 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我国目前公办幼儿园最常用的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是年资加专业能力的分类方式,在教师入职三年后,依其年资和专业能力,经过考察,分别参照小学教师的“三级”、“二级”、“一级”和“高级”进行评定。这样的职称评定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幼儿教师个体不断寻求专业成长。但是,由于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并没有将民办幼儿园老师纳入其职称的评定范围,2012年全国幼儿园教师有68.21%没参评职称[12],其中绝大部分是民办幼儿园教师,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办幼儿园教师寻找专业成长的动力。在笔者与一些具有发展眼光民办幼儿园园长的访谈中了解到,他们期待民办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定享有与公办教师一样的机会,才能正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7.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深圳市有关部门2005年对全市民办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调查结果显示,民办幼儿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在1000元左右,最低的为650元。“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应该达到2000-2500元。”有记者向幼儿教师发出的征询中,不少民办幼儿教师对薪资水平提出这样的心理期望[13]。在最近对重庆市主城区一所发展较好民办幼儿园的调查显示:对本园工作条件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达到92.68%,目前教师的实际平均月收入为2500元左右,自己认为应该获得的月收入为3500元左右;但在一般的民办幼儿园为1500元左右。
  (三)相关管理部门未给予重视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巩固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提高国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是发展学前教育的关键。面对目前民办幼儿教师超过全国幼儿教师的一半,以及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环境差、水平低的现状,各相关管理部门和民办幼儿园没有给予高度重视。
  二、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及其原因
  从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2012年国家已经颁布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这标志着幼儿园教师专业已得到国家正式确认。但是,目前还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职务条例》跟进,严格的讲,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还没有完全进入专业发展的正轨。针对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还有其诸多特殊的现实困境及其原因。
  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环境差、水平低主要表现在,民办幼儿教师对口专业毕业较少,学历层次较低,教学行为以师为主,工作负担重,培训机会欠缺,参加职称评定机会少、工资待遇较低。究其缘由在于:
  (一)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职称评定等专业发展上行通道
  在一项针对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理想的调查显示:选择幼儿教师这一职业的主要原因排序为崇尚职业高尚、喜爱儿童、对职业感兴趣、养家糊口所需;如果从事幼教职业遇到挑战或受到冲击时,有94.44%教师会选择视挑战和冲击为机遇和动力,促成自我不断成长;幼儿教师的职业理想,想成为一般教师的占1.85%,想成为经验型教师的占79.62%,想成为专家或学者型教师的占12.96%,想成为教育家的占3.7%。在实际的工作中,尽管少数民办幼儿园为教师专业发展建立了依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综合考核与收入挂钩的机制。几乎所有民办幼儿园教师都渴望拥有自己的职称,并享受其相应的工资待遇。在工作中,常常忙于应付,缺乏理性的思索自己应如何发展?在现实中,民办幼儿教师由于没有与公办教师一样的职称评定和评优争先激励机制的上行通道,结果导致许多教师没有自我发展的阶段性计划和目标,对自己的专业发展前途很茫然。
  (二)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园本教研机制
  在笔者的调研中发现,只有少数发展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民办幼儿园有经常性的教研活动开展,对大多数规模较小处于维持状态的民办幼儿园鲜有园本教研活动,没有固定的教研时间、针对性的内容以及相关人员安排,更没有形成园本教研机制。
  (三)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交流拓展机制
  由于体制的原因,没有相关部门来整合民办幼儿园间的教师资源,以及公办幼儿园的优秀教师资源,开展教师的合作交流,实现幼儿教师的优质资源互补。
  (四)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培训制度保障
  虽然,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几乎所有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都获得了各级相关教师培训机构的免费培训机会,但是,这些培训是通过专项经费支撑的,目前这项培训还没有纳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缺乏制度保障。
  (五)民办幼儿园教师缺少发展评价保障
  由于体制的因素,政府教育管理部门目前在对待幼儿教育的政策上较为宽松,鼓励集体、私人和其他部门多种形式办学;在投入上只负责公立幼儿园较小的一部分,对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管理上采取宏观指导,微观引导,自我约束的方式管理。在具体的业务缺少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指导,和有效监管以及对教师评价保障。在此条件下,民办幼儿园由于缺少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和约束,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着明显的随意性;尤其是在人员的聘用和薪酬方面,一些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或老板)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着降低教师工资待遇、延长试用期、随意辞退更换教师等行为,教师利益得不到保障,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受到伤害,阻碍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六)促进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及政策没有落实
  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此法已经颁布了12年。2012年《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明文规定:“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2013年11月,安徽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首先在全国明确提出:“把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等申报职称权利,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称比例与幼儿园年检、达标、评优挂钩。”除此之外,至今多数省市仍没有落实这些政策。
  三、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务必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新的路径
  民办幼儿园是我国学前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不容忽视,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民办幼儿园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及政策,探索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路径。
  (一)决策建议
  针对上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对各级教育管理部门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解放思想,改革幼儿教育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环境。随着我国经济改革深入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正在面临着由量向质的转型,幼儿教育也正在面临着优质教育的转变。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幼儿教育已成为世界最大规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普及标志着初放型发展模式的结束,集约型的发展模式的开始,在这转变过程中作为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原有禁锢,以新的思维方式改革过时的幼儿教育监管体系,建构适应现阶段发展的新体系。为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谋求学前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公办、民办幼儿园,城市、县城和农村幼儿园,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的均衡发展,营造公平的民办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环境。
  2.完善健全的幼儿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奠定良好基础。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首先要明确规定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不能等同于公办园,以利于保障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工资来源;其次应当通过相应政策手段,提高民办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保障教师的工资待遇,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再次要给与民办民办园教师比较可靠的社会福利保障,严格规定民办园的聘任制度和用工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教师购买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最后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民办幼儿园的落实情况,不和标准的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不行的取消其办学资格,使民办园教师的待遇得到合法保障,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建立统一的在职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机制,提供免费专业发展培训。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着眼全社会幼儿的全面发展,一视同仁的对待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培训问题。首先要建立起统一的在相关业务部门指导下的在职幼儿教师个人自学、园本研训、专业培训的教育培训体系。将民办幼儿教师的继续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与公办幼儿园一道实施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与管理,政府应为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免费的教育培训服务。
  4.搭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阶梯,提供公平的专业发展机会。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民办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首先要改变原有参照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按照新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制定幼儿教师专业职称系列标准,保证幼儿教育的专业属性。其次要让所有民办幼儿教师都能参与国家的职称评定,获得自己相应职称级别,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最后要将所有的评优、评先、骨干、名师、学科带头人指标按比例分配到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教师享受同等机会。
  (二)实施策略
  站在民办幼儿园的角度,结合成功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经验和实际情况,提出如下策略:
  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必须遵循国家发展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发展为第一要务,要在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的基础上,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实现幼儿教师专业理想、情意、知识、技能在其幼教实践中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统筹全园不同专长、个性特色、不同阶段、不同水平教师的共同发展,不断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水平。
  2.坚持以德为先,把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幼儿教师的专业理想、情意、知识、技能在其幼教职业生涯中,经过不断的磨砺与历练日臻完善的进程。这里的所谓的专业理想和专业情意就是指自我对专业发展目标的执著追求和对专业的喜爱,幼儿教师有了这种专业的追求和爱,她就会在自己所从事的幼教事业中表现出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对幼儿充满爱心,而从表现出良好的师德,这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原动力。因此,要把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放在首位,确保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行进在正确的轨道上。引导教师在幼教实践中“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14]。
  3.坚持能力为重,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的发展。
  幼儿教师是幼儿园发展第一生产力。民办幼儿园应当以自身发展大局为重,无条件的为教师创造深造和继续学习的机会,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教师的专业能力发展。一是要支持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各类幼教培训;二是要以解决幼儿教育中的实际问题为主的园本教研为着力点,通过针对性的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同伴互助、以老带新、结对帮扶,实现教师共同发展。三是要通过以解决幼儿园未来发展问题为主的园本科研课题研究,促进教师在研究中学习,在研究中发展。四是要指导教师拟定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引导幼儿教师通过自我的专业成长反思,确立自身专业成长目标的定位,制定自主专业成长方法与措施。经过幼儿教师的自主努力,逐步形成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专业成长意识,增强自我发展的精神动力,丰富自我的学识,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
  4.以激发教师自主发展为动力,鼓励幼儿园教师专业自我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幼儿师资队伍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承认和肯定教师的业绩创造,利用评优、争先、工资待遇作为教师自主发展的杠杆,撬动幼儿园师资的自我发展。作为民办幼儿教师应以国家、幼儿园和个人利益结合为最佳选择,重视不断完善与发展自我,追求自己的专业发展。在实际的工作中,不仅要自觉加强专业理论的学习,而且要注重向专家学习、向经验丰富的同行学习、向身边的人学习,还要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过程,善于总结提升自我。主动进取、自强不息、不断前进。
  5.以现代网络技术为学习平台,助推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现代网络技术迅速发展,以其大量、快速、便捷的信息传输方式,正在改变我们学习方式,谁先拥有网络学习能力,谁就具有超前的发展能力。目前,国家为了推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建立了多个教育网站,通过教育专家、教研员和一线教师的在线交流,形成了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有效平台。作为幼儿园应为充运用这一现代技术成果为幼教师资的专业发展建立通畅的专业信息平台,为教师专业信息检索、交流、查阅、采集等提供便利,助推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本文系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重庆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助推教育科研实证研究”(课题批准号:2012-00-003)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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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张波,重庆市渝北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学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