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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教育研究
主办: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期: 月刊
出版地:北京市
语种: 中文;
开本: 大16开
ISSN: 1002-5731
CN: 11-1281/G4
邮发代号:2-277

历史沿革:
专题名称: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期刊荣誉:社科双效期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中国期刊网核心源刊;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创刊时间:1979

坚守师德,锻造师魂

【作者】 拉琼

【机构】 西藏日喀则地区萨迦县中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二十年前,我登上了圣圣的三尺讲台,从那时起,我就在思考,思考教师身份的内涵,思考教书育人得份量,“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怎么才算无愧于这样的美誉?做一个有良知的老师,拥有一个老师应有的尊严,仅此?理解难免稚气。今天再来谈谈本人的“拙见”。
师德即是有良知,首先要求你做人要有最起码的良知,能分清善和恶,亦谓你懂得去把握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
作为特殊身份的教师,其言行、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我们的教育对象。所以,要为人师表,做一个有良知的教师,基本要求有三:一曰辨,二曰立,三曰范。
“辨”就是教师要分清善与恶,美与丑。毋庸讳言,目前我们所处的教育环境让人忧心忡忡。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生活态度等等在某种意义上说已经偏离了传统美德及人们美好企望的轨道,并且负面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作为肩负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教育青少年重任的教师,勿用置疑,正确的做法是在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分清善与恶,美与丑;在多变的思想观念中把握正确的方向,使自己所传之道谓之“真道”。唯其如此,我们的受教育对象——学生才能受有利于人的健康发展,受符合时代需求的主流思想的影响,也就才能成为有用的社会人才。
“立”就是说教师要用传统美德、主流的时代意识等修养身心陶冶情操,做时代的楷模。古者有“安贫乐道”之说,因时代的发展,“安贫”固然显得消极,但“乐道”是必须坚守的,遵循人们崇高的道德尊则。“一日三省吾身”,“见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孔子的修身之道,更是不能弃之不顾,而是要身体力行。
因此,教师要努力将自己炼造成具有高深的人文素养、崇高的人格、先进的思想、博大的胸怀,无边的爱心和高度的责任心的时代楷模。
“范”就是教师要以身作则,用自身的优秀形象去引导青少年优秀品质的形成。这其实就是“为人师表”的行为过程。这也要求我们每一个教师在为人处事、学习、工作、生活等方式上都要以正确的、标准的形式呈现给受教育者。身教胜于言传,学生就会在模仿的过程中,潜移默化,规范自己的行为,陶冶情操。春风化雨,学生的身心修养自然而然会步入正确的轨道。
“培养和造就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教师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教师能够辨清善恶美丑,加强自身修养,并身体力行去造就一代“四有”新人,就是一个有师德的人,一个有良知的教师,
冥冥中,我抑或感应到师魂的呼唤,也即要有做人应有的尊严。百度上这样注解了“尊严”,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既然如此,教师的尊严就是教师的权利得到尊重。
固然,教师尊严的树立和维护关乎社会的各个方面,情况复杂,难“一言一蔽之”,但对于我们教师自身来说,还是有道可循的。笔者认为其法亦有三:一曰守,二曰依,三曰造。
“守”即遵守。教师要敬畏法律法规的威严,严守教师的职业道德,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享有教师权利,严格履行教师义务。这就要求教师对自己的职业,对自己的使命要有敬畏之心。推而广之,从提高自己的修养角度讲,我们要对传统美德、时代主流等存敬畏之心,使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行为遵循教育的法纪法规,符合社会的道德要求。我们只要在这些方面“咬定青山不放松”,就会在付出敬畏和尊重感的同时也收获到来自各个方面的敬畏和尊重,也就守住了作为教师的尊严。
“依”就是依法执教。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是要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行为必须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就决定了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不能只停留在学习的层面,而是要将其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具体环节中去,使我们的教育对象达到国家和社会要求的人才标准。如此,教师的出色工作就会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教育事业、教师职业、教师个人,也就会受到尊重。自然教师的尊严也得以树立和维护。
“造”即修造,炼造。就是教师要提高自身的人格修养和专业素质。崇高的人格,受人尊重,这是不言而喻的。过硬的专业素质,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有成效,才能让学生心悦诚服,相应地就能提高教师的人格魅力,塑造教师的优秀形象。所以,教师要潜心钻研专业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视野,提高教学能力,掌握教学艺术。力求使自己做一名专业知识渊博、教学技能高超、教学艺术娴熟、工作业绩突出、让学生和家长满意的教师。
做有良知的教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于己于人无愧;做有尊严的教师,以自己优良的品格、高深的学识为基础立于社会,受人尊重。
良知是个体对社会,更具体地说是教师对自己的教育对象的态度和责任心;尊严是社会至少是自己的教育对象对教师个体行为、个体素质及个体权利的认可与尊重。有付出就有收获,只要我们每一个教师真心付出自己的良知,就能收获来自社会的尊重,也就树立起了自己的尊严。从这个意义上不难看出二者的关系:良知是基础,尊严是建立在良知基础上而产生的必然结果。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要依据一定的基础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教师如果没有良知的付出,就不可能收获尊严。身为教师的我们,就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事业,以高度的热情对待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以真诚的爱心对待每一个学生,一切为了学生,将他们雕塑成符合社会要求的有用之才。唯其如此,教师才有立身之本。
教师有了良知,就如拥有一方肥沃的土壤,在这良知肥沃的土地上无疑要绽放出夺目的尊严之花。
二十年,一路走来,我终于明白:教师有了良知,如同拥有了一方肥沃的土壤,在这良知的肥沃土壤上,才会绽放出夺目的尊严之花;教师、良知、尊严,三者统一于一体,才堪称教育!